律师解答
解决法律问题,就上法临
结论
公司把“做五休二”改为“做六休一”并非当然违法,只要满足“每日≤8小时、每周总工时≤44小时且至少休息1天”即可;若超时或未付加班费,员工可拒绝并要求补偿或解除劳动合同并获经济补偿。
三条判断标准
1. 工时上限
• 每日≤8小时、每周≤44小时即可合法;
• 超过44小时的部分视为加班,须按200%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调休。
2. 程序要求
• 属于劳动合同重大变更,应经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并向员工书面送达;
• 未协商一致的单方变更,员工可在30日内书面拒绝并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
3. 救济路径
• 未付加班费: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仲裁,要求补发;
• 超时且无补偿: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以“未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被迫解除,主张N倍经济补偿;
• 公司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变更的,还可额外要求1个月代通知金。
一句话应对
先核算新排班是否超时→如超时或未给加班费,30日内书面拒绝→投诉或仲裁即可。
就权力而言,用人单位是有权利通知的,但是少休息的一天应该按加班处理
“上六休一”的工作安排本身并不违法,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员工“上六休一”,但每日工作时间未超过8小时,且平均每周工作时间未超过44小时,同时保证了员工每周至少有一天的休息时间,这种安排是合法的。例如,某公司安排员工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7小时,周六工作4小时,周日全天休息,这样的“上六休一”安排是合法的。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员工“上六休一”,但每日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或者平均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4小时,那么超出部分属于加班,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例如,某公司安排员工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6天,那么每周工作总时长为48小时,超过了法定上限,超出的4小时属于加班,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总结:“上六休一”是否违法取决于是否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或调整工时安排。
你好,可以留下联络方式,以便律师充分了解情况,做出准确判断与解答。
你好,可以将具体案情详细的跟我们陈述一下,我们再结合案情给你专业的处理建议
公司原本双休,现在突然改为单休,不一定违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 如果未与员工协商一致且工作时间超出法定上限,则违法: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且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如果公司单方面将双休改为单休,没有与员工协商一致,也没有依法修改规章制度,或者导致员工周工作时间超出法定上限,那么就构成违法。
• 如果与员工协商一致,或符合相关规定,则合法:如果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在与员工协商一致后将双休改为单休,或者公司依法定程序修改了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了单休制度,且保证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那么这种变更就是合法的。此外,如果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且经过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在计算周期内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那么将双休改为单休也是合法的。
您好,如果公司直接通知一周只休息一天,你可以参考以下步骤来处理:
确认工作时间是否合规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需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且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如果公司安排一周只休息一天,但总工作时间未超过40小时,且符合标准工时制要求,则属于合法安排。若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超出部分应支付加班费。
查看劳动合同约定
检查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的条款。若合同明确约定双休,公司单方面改为单休可能构成违约。此时可与公司协商,要求恢复原约定或签订补充协议。
与公司沟通协商
主动与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了解调整休息时间的原因,表达你的诉求和担忧。若因业务需求调整,可协商是否能通过调休、弹性工作等方式弥补休息时间。
保留相关证据
若公司未支付加班费或存在强制加班等违法行为,建议保留考勤记录、工作安排通知、加班审批记录等证据,以备后续维权使用。
寻求法律帮助
若公司拒绝协商或存在明显违法行为(如月加班超过36小时、强制加班不支付报酬等),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您好,为了提供精准的法律解答,请详细述说你的困惑和需求
公司无权直接通知将工作时间从五天休一天改成六天休一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工作时间属于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公司未经员工同意擅自变更工作时间,属于违法行为。
你好,我是徐律师,具体聊聊,或许可以帮你,我们可以沟通一下案情
结论前置:公司原本做五休二,现在突然改成做六休一,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调整后的作息时间满足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总时长不超过44小时,并保障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天,则通常不违反劳动法规定;否则,可能构成违法。
从法律规定角度分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且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若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等合理原因,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对工作时间进行调整,且调整后的作息时间不违反上述国家关于工作时间的强制性规定,则该调整是合法有效的。
从实际操作角度分析:
公司调整作息时间为做六休一,需确保每工作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总时长不超过44小时,并保障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天。
若公司因特殊工作性质无法执行标准工时制,可考虑采用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它的工作与休息安排方式,但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
从劳动者权益保护角度分析:
劳动者有权拒绝公司未经协商或未保障其权益而擅自变更的工作休息制度。
若劳动者认为公司的调整不合理或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合案例参考分析:
在(2023)沪01民终8608号案例中,法院认定冯某某自入职以来工作时间均为做六休一,且未对工资金额提出异议,故认定工资中已包含加班工资。这表明,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公司调整作息时间为做六休一并支付相应加班工资,是可以被接受的。
综上所述,公司原本做五休二,现在突然改成做六休一,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调整后的作息时间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则通常不违反劳动法规定;否则,可能构成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