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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空置房物业费一般也应该正常缴纳,具体可与物业公司协商。
在天津,目前空置房屋的物业费没有统一的减免政策。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物业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后,无论房屋是否空置,业主均需承担物业费。但业主可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通过合同约定调整缴费方式或比例。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建议业主关注当地政策动态,或与物业沟通协商,寻求合理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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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为了提供精准的法律解答,请详细述说你的困惑和需求
正常情况下,不能核减物业费,因为你不住房,物业仍应承担管理责任
你好,可以将具体案情详细的跟我们陈述一下,我们再结合案情给你专业的处理建议
空置房,业主可以和物业公司沟通要求予以减免物业费,具体减免比例协商确定,协商未果的,可以起诉解决,法院会行使自由裁量权确定减免比例。
天津买房后未入住物业费能否减半的规定
一、核心政策依据
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物业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后,业主空置的房屋需全额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若开发建设单位与业主约定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同时,第六十三条规定,物业管理服务费按业主拥有的建筑面积计算,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减半”的一般性规定
天津现行法规未强制要求物业费减半,但允许业主与物业企业协商约定减免比例。若双方协商一致,可按照约定比例(如50%,即“减半”)交纳,但需以书面合同形式确认。
三、协商减免的前提与流程
1. 书面备案:业主需向物业提交房屋空置的书面说明(注明空置起始时间),并提供相关凭证(如水电费账单、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房屋未实际居住。
2. 协商内容:双方可就减免比例(如50%、70%)、减免期限(如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等进行协商,协商结果需写入《物业服务合同》或补充协议。
3. 物业审核:物业会对业主提供的凭证进行核实,必要时进行现场查看,确认房屋空置状态后,按约定执行减免。
四、注意事项
• 若物业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如安保、保洁不到位),业主可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要求物业整改或减免相应费用,但需提供证据支持。
• 若协商不成,业主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如向法院起诉),但需承担举证责任(如空置证明、缴费记录、沟通记录等)。
综上,天津未入住房屋的物业费能否减半取决于业主与物业企业的协商结果,法规未强制要求减半,但允许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
在天津,购买的房产一直空置,物业费的缴纳需遵循以下规定:
现行政策依据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和《民法典》相关规定,物业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后,无论房屋是否空置,业主均需承担物业费。目前天津市尚未出台针对空置房物业费减免的统一政策。
特殊情况说明若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一致,可按约定比例交纳物业费。例如,部分小区可能通过合同约定对空置房物业费进行一定减免,但需双方协商确定,无统一标准。
建议与注意事项
若房屋长期空置,建议业主与物业沟通,说明情况并协商是否可调整缴费方式或比例。
若对物业费缴纳存在争议,可咨询司法部门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综上,目前天津空置房物业费需正常缴纳,但业主可通过与物业协商争取合理解决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因此,即使房屋长期没有人入住,业主仍需按照约定支付物业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天津市目前对空置房物业费无直接减免政策,但可通过协商或合同约定调整费用。
以下是具体说明:
法律依据
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物业费按建筑面积计算,业主与物业企业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空置房物业费减免需双方协商或合同明确,法律未强制规定减免 。
实务操作
协商调整:业主可与物业企业协商,申请按空置比例(如50%)缴纳物业费,但需物业同意 。
合同约定:若购房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空置房减免条款,可依约执行 。
政策动态
2025年8月,天津市发改委表示将修订物业费政策,可能调整收费标准,但未提及空置房减免 。
注意事项
未协商或合同无约定时,物业费需全额缴纳 。
若物业单方面减免其他业主费用,可能存在违规,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
在天津,若您购买的房屋未入住,物业费是否可以减少需视您与物业服务企业的约定而定。
一、法律依据与规定
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物业管理服务费应当按照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计算,按月交纳,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这一条款明确了物业费交纳的基本原则,即按照建筑面积计算并按月交纳,但同时也为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特别约定留下了空间。
二、空置房屋物业费交纳的约定
有约定的情况:
如果您与物业服务企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空置房屋的物业费交纳标准(如打折、减免等),那么您应当按照约定来交纳物业费。这种情况下,物业费是否可以减少完全取决于您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协商结果。
无约定的情况:
如果您与物业服务企业没有就空置房屋的物业费交纳标准进行特别约定,那么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您应当按照建筑面积计算并全额交纳物业费。在这种情况下,物业费通常不会因为房屋未入住而减少。
三、实际操作建议
查看物业服务合同:
首先,您应当仔细查看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了解其中关于空置房屋物业费交纳的约定。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那么您应当按照约定来执行。
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
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或者您对合同中的约定有疑问,您可以尝试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协商,看是否可以就空置房屋的物业费交纳标准达成新的约定。在协商过程中,您可以提出自己的合理诉求,并听取物业服务企业的意见和建议。
关注条例修订动态:
此外,您还可以关注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官方渠道发布的关于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的动态。如果未来条例进行了修订,并明确规定了空置房屋物业费可以享受折扣等优惠政策,那么您将有机会按照新的规定来交纳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