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嫁出去的女儿对自己的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嘛?

发布时间: 2026-02-12 09:33:18
律师解答
解决法律问题,就上法临
具体说说什么情况,我可以为您做详细的解答
请您详细说明具体遇到的问题,我帮您分析。
你好你可以具体说说帮你分析一下啊啊
你好,可以具体沟通一下案件的情况
您好,我是成都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涂伟律师。
你好!这是要根据你的具体情况的
您好,具体什么情况?有什么问题?
你好,我是徐律师,请问有什么法律问题可以帮你?
您有法律问题或纠纷可向我1v1详细咨询
出嫁女儿对老人有赡养义务。根据我国《民法典》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一义务不因子女的性别、是否出嫁而有所区别。具体理由如下: 法律明确规定:《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义务的法定性: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不能通过协议或其他方式免除。即使女儿出嫁,与父母在生活上有所分离,但这种血缘关系和法律上的赡养义务不会改变。例如在一些案例中,女儿以“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为由拒绝赡养父母,法院均判决女儿需承担赡养义务。 权利义务平等:女儿在未成年时受到父母的抚养教育,在父母年老需要照顾时,也应承担起赡养的责任。这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需要咨询什么问题,具体情况详细描述
养父母是子女的,应尽法定义务,无论是否出价,都应该尽赡养父母的义务
你好,有任何问题可以想我进行咨询。
嫁出去的女儿对自己的父母仍然有赡养义务,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并不会因为出嫁而免除。   一、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二、关键要点 1. 男女平等:赡养义务不因子女的性别、婚姻状况而改变,女儿和儿子在赡养父母的责任上是平等的。 ​ 2. 义务范围:赡养义务不仅包括支付赡养费,还包括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 ​ 3. 特殊情况:如果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的虐待、遗弃等犯罪行为,子女可依法免除赡养义务,但一般情况下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履行。 三、常见误区 -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是传统观念,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不能作为拒绝赡养的理由。 ​ - 即使女儿出嫁后在经济上不如儿子宽裕,也应根据自身能力履行赡养义务,不能完全免除。 如果父母与子女因赡养问题产生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 家庭内部协商,明确赡养方式和费用分担。 ​ 2. 向居委会、村委会或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 3.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你好你这边可以委托律师介入保障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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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为了提供精准的法律解答,请详细述说你的困惑和需求
你好,无论女儿是否出嫁,均有赡养义务。
有。无论是否出嫁对父母都有赡养的义务。
把你的问题详细说一下,我给你分析。
你好我是林律师有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咨询我
你好。可以沟通。
嫁出去的女儿对自己的父母确实负有法定的赡养义务,这一义务不因其婚姻状态法规而改变‌。以下是从不同角度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角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法规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里的“成年子女”明确包括了女儿,无论其是否出嫁。 同时,该法典法规第二十六条也强调,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是基于血缘关系和法律规定而产生的强制性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法规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这里的“赡养人”明确包括了老年人的子女,自然也包括了出嫁的女儿。 该法还指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这并不减轻或免除出嫁女儿本身的赡养责任。 二、道德角度 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子女应尽的家庭责任。女儿出嫁后,虽然建立了自己的家庭,但这并不意味着她可以忽视对原生家庭的责任和义务。 相反,女儿应该继续关心、照顾父母,确保他们的晚年生活幸福安康。这既是对法律的遵守,也是对传统家庭伦理道德的践行。 三、实际案例 以(2021)黔2726民初1834号案例为例,法院在判决中明确指出,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原告缺乏劳动能力且生活困难,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这一判决直接支持了嫁出去的女儿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的观点。 四、法律后果 如果嫁出去的女儿不履行赡养义务,父母有权要求其履行,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也保障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嫁出去的女儿对自己的父母同样负有法定的赡养义务,这一责任并不因其婚姻法规状态而改变。 ‌详细分析‌: ‌法律义务角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里的“成年子女”明确包括了儿子和女儿,不因其是否出嫁法规而有所区别。因此,嫁出去的女儿在法律上同样需要承担对父母的赡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进一步强调了赡养人的责任,指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法规。这里的“赡养人”范围广泛,包括老年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显然也涵盖了出嫁的女儿。 ‌道德责任角度‌: 赡养父母不仅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女儿出嫁后,虽然建立了自己的家庭,但这并不意味着她可以忽视对原生家庭的责任和义务。相反,她应该继续关心、照顾父母,确保他们的晚年生活幸福安康。 ‌实际案例参考‌: 以(2021)黔2726民初1834号案例为例,法院在判决中明确指出,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无论其是否分得家产或经济条件如何。在该案例中,即使被告李某某2认为嫁出去的女儿不应承担赡养责任,法院也未予采纳,而是依法判决其承担赡养费。 ‌特殊情况处理‌: 如果嫁出去的女儿确实存在经济困难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直接履行赡养义务,她仍然有责任通过其他方式关心、照顾父母,如提供精神慰藉、协助父母处理生活事务等。同时,她也可以与兄弟姐妹协商,共同分担赡养责任。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嫁出去的女儿不免除赡养义务
嫁出去的女儿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以下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里的“成年子女”并未区分性别,儿子和女儿在法律上均平等地承担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进一步指出“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一条款强调了赡养义务的强制性,无论子女是否出嫁,只要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都有权要求子女履行赡养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该条款明确将子女(包括女儿)列为赡养人的主体,明确了赡养义务的具体内容和范围。 综上,法律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基于血缘关系和法律规定的法定义务,不因子女的性别、婚姻状况(如出嫁)等因素而免除。
您好,请具体说说什么情况,我可以为您做详细的解答。
您好,为了提供更精准的法律解答,请详细叙说一下你的具体情况。
出嫁女对父母有法定赡养义务,且与儿子平等,不因出嫁而免除。 一、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26条第2款: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 《民法典》第1067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给付赡养费。 •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19条:赡养人(含子女)应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不得以放弃继承权、出嫁、未分家产等理由拒绝赡养。 二、关键要点 • 男女平等:儿子、女儿赡养责任完全一样。 • 不因出嫁免除:婚姻、户口迁移、是否继承财产,都不影响赡养义务。 • 义务内容:经济支持、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医疗费用等。 • 唯一例外:自身无劳动能力、无收入、生活困难,可依法酌情减免。 三、常见误区澄清 • ❌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无法律依据,违法。 • ❌ “父母财产给儿子,女儿不用养”:不能以此拒养,财产纠纷可另诉。 • ❌ “有兄弟养,我就不用管”:所有子女共同承担,不能相互推诿。 需要我帮你整理一份赡养义务的常见履行方式(如赡养费标准、照料分工、协议要点),方便你参考吗?
有,而且是法定义务,不因出嫁而免除 。 一、法律依据(现行有效) - 《民法典》第26条第2款: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 - 《民法典》第1067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给付赡养费。 -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9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出嫁、没分家产等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 二、关键要点 - 男女平等:儿子、女儿赡养责任完全平等 。 - 不因婚姻免除:出嫁≠脱离原生家庭,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消失、不转移。 - 内容全面:包括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也含生病时的医疗费分担。 - 不可附加条件:不能以“没分财产”“父母偏心”等为由拒绝赡养 。 - 可协商方式:可与兄弟姐妹协商分担比例、支付赡养费、轮流照料等 。 三、不履行的后果 父母可起诉要求支付赡养费;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可强制执行。
嫁出去的女儿有义务赡养父母,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均有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责任,不因女儿出嫁而有所改变。 赡养义务的性质 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不得放弃。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法定义务,相应地,成年的子女也对父母有赡养的法定义务。这种义务不因女儿出嫁、儿子留在家中等因素而有所区别,男女在履行赡养父母义务上是平等的。 赡养义务的具体表现 如果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的规定,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意味着,无论女儿是否出嫁,只要父母需要,她都有义务提供经济上的支持和生活上的照顾。 赡养包括物质方面和精神方面。 物质方面,主要是生活供养和医疗照顾。精神方面,主要是经常看望或者联系父母,给与关心和情感支持,《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特别强调了精神赡养的重要性。 综上所述,嫁出去的女儿有义务赡养父母,这是由法律规定的,并且不因婚姻状况的改变而有所变化。
有法定赡养义务,不赡养老人,违反法律规定。
热门问答
当事人:给孩子改姓不经过父亲同意怎么改
给孩子改姓,不经父亲同意,原则上不能直接改,只有满足法定特殊情形才可以,下面给你讲清法律规定、实操路径 一、核心法律规则(公安部+民法典) 1. 未成年子女改姓,必须父母双方一致书面同意,派出所才受理; 2. 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能单方擅自改姓; 3. 私自改姓后,生父起诉,法院会判决强制改回原姓氏。 二、不经父亲同意,仅这3种情况可以改姓 1. 父亲下落不明/失联、多年不履行抚养义务 - 证据:报警失联证明、多年未支付抚养费、拒不探望、遗弃子女的证据; - 流程:向法院起诉,确认父亲未尽抚养义务,凭法院判决书,可单方改姓。 2. 父亲被依法宣告失踪、死亡 凭法院宣告文书,母亲可单方申请改姓。 3. 父亲严重家暴、虐待子女,被剥夺监护权 凭法院撤销监护权判决,可单方改姓。 三、你最常用的实操方案(离婚后、对方不配合) 1. 优先协商:和男方谈,以抚养费、探视权为筹码,签书面同意改姓协议; 2. 起诉维权:男方长期失联、不给抚养费 → 起诉至法院,凭判决单方改姓; 3. 直接改行不通:派出所不会受理单方申请,私自改必被撤销。 四、派出所办理改姓材料(双方同意版) 1. 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 2. 双方签字的改姓书面同意书; 3. 孩子户口本、出生证明。
当事人: 我婚前父母全款买了套房子, 写了我自己名字, 现在婚后育有一子,老婆让我加她的名字,
婚前父母全款出资、登记在你个人名下的房产,在法律上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加上配偶名字,性质会发生根本变化,需要提前做好风险预案。 一、加名的法律后果 1. 直接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加名属于赠与行为,完成登记后,房产就从你的个人财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时,对方有权主张分割房产; ◦ 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结合双方婚姻时长、出资来源、过错情况、照顾子女等因素确定分割比例,并非必然对半分,但对方能获得一定份额。 2. 后续处置受限制 房产加名后,你单独出售、抵押、赠与房产,都需要配偶签字同意,无法单独处置。 二、可选的处理方案(按风险从低到高) 方案 核心操作 优点 风险提示 方案1:拒绝加名,以其他方式补偿 明确说明房产是父母出资的婚前财产,可通过其他方式表达诚意(如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加名、定期转账、购置其他物品) 完全保留房产的个人财产属性,无离婚分割风险 可能影响夫妻感情,需做好沟通 方案2:附条件/按份加名 加名时约定明确份额(如你占99%,对方占1%),或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房产的出资来源、分割方式 满足对方“加名”的诉求,同时大幅降低分割风险 需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明确份额,或签订协议并公证,避免后续争议 方案3:仅做居住权登记,不转移所有权 为对方设立居住权(登记后对方可长期居住),但不改变房产的所有权归属 保障对方的居住权益,房产仍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居住权一旦设立,对方有权居住至约定期限届满,即使离婚也不必然丧失居住权
当事人: 我媳妇前段时候去医院检查出来怀孕了,医生说怀孕大概有三个月左右 ,然后检查出来流产了。我媳妇不知道自己怀孕了,但是在这三个月中间去过一家中医药店拿了一副调理身体的中药,医院的医生说是因为这幅中药的原因导致的流产,具体原因要等结果出来。也去找中药店的老板说这个情况了,他原因赔偿但是只愿意赔付几千块钱 ,我媳妇现在在床上躺着下不来地,就这个情况怎么索取合理的赔付。
这种情况属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只要鉴定出来流产和这副中药有因果关系,中药店(坐堂医)至少要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赔几千块是明显不合理的。 一、立刻要固定的证据 1. 中药处方原件/复印件(必须拿到,写了什么药、剂量) 2. 就诊记录、缴费小票、聊天记录(哪天去的、说的是调理什么) 3. 医院的病历、B超、出院小结、诊断证明(写清楚:怀孕约3个月、难免流产/完全流产、怀疑药物影响) 4. 药渣/剩余药材(如果还有,保留一点,以后可以做成分鉴定) 5. 鉴定报告:医院说和中药有关,一定要拿到书面的意见/鉴定;必要时申请司法鉴定(医疗过错+因果关系)。 二、中药店大概率有责任的理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218条,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有过错,造成损害,要赔偿。 药店/坐堂医的常见过错: • 没问月经情况、是否可能怀孕,直接开方 • 处方里有孕妇禁用/慎用中药(如红花、桃仁、益母草、三棱、莪术等破血、活血药) • 没有任何风险告知(没说“如果怀孕不能吃”) • 坐堂医生无执业医师证、药店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属于非法行医,责任更重 你媳妇不知道自己怀孕,也没有隐瞒,所以你们这边基本无过错或过错很小。 三、合理赔偿项目(对照算一算) 按现在人身损害标准(2026年),大致包括: 1. 医疗费:流产检查、住院、用药、复查等全部票据金额 2. 误工费: ◦ 有工作:日工资 × 休息天数(住院+医嘱休养) ◦ 无固定工作:按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算 3. 护理费:卧床期间请人/家人护理,按护工工资或家人误工算 4. 营养费:一般30–50元/天 × 30–60天(流产后常规休养期) 5. 交通费:看病、复查的打车/公交票 6. 精神损害抚慰金:重点! 意外流产、身体受伤、精神打击大,一般法院支持1万–5万元(看责任大小、当地生活水平) 四、谈判和维权步骤 1. 先等正式因果关系结论 等医院书面意见/司法鉴定出来,明确:中药是导致流产的直接/主要原因。 2. 和药店正式谈一次(带证据、录音) • 把处方、病历、鉴定、费用清单全部打印 • 明确告知: “医生鉴定是你开的中药导致流产,你们没问是否怀孕、开了孕妇禁用药,属于医疗过错。我们要求赔偿全部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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