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办不了居住权怎么办

律师解答
点击解锁可查看全部内容

    一、问:什么是居住权?       答:居住权是指以生活居住为目的,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二、问:居住权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办法”。

法律依据

民法典

解答于 2024-07-14 11: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