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在重庆一家团播公司上班,当月工资次月25号发放,第一个月拿了一千六练舞补贴,第二个月7000块今天发放的,然后我提出离职,负责人拒绝并暗示我要走就起诉我,我应该怎么办
答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公司负责人以“起诉”胁迫你不准离职,这种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以下从法律角度为你分析并提供应对建议:
一、核心法律依据:劳动者享有法定离职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只要你履行了“提前通知”的义务,无论公司是否同意,到期都有权离职,公司不得非法限制。
二、具体应对步骤
1. 明确自身离职情形,规范提交离职申请
- 若你处于试用期:提前3日(如通过书面、邮件等可留存证据的方式)通知公司即可离职;
- 若已过试用期: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公司(建议用EMS快递发送《离职通知书》,备注“离职通知”,留存快递底单和通知书副本,证明你已履行通知义务)。
注意:离职通知是“告知”,而非“申请”,无需公司批准,到期劳动关系即解除。
2. 保留关键证据,防范公司后续追责
- 保存工资发放记录(如银行流水、工资条),证明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及薪资标准;
- 留存你提出离职的沟通记录(如聊天记录、邮件、书面通知的送达证据);
- 若公司以“起诉”威胁,可录音或保存文字沟通记录(如负责人说“你走就起诉你”的聊天截图),后续可作为公司违法胁迫的证据。
3. 若公司阻挠或克扣工资,可投诉或仲裁
- 向公司索要《离职证明》:离职到期后,公司有义务为你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若拒绝,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拨打12333);
- 若公司克扣工资、奖金等: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重庆)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公司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仲裁免费且流程简便。
4. 关于“公司起诉”的应对
公司若真的起诉,你无需过度担心:
- 公司起诉需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如主张你赔偿损失),但根据法律规定,只有你因“违反服务期约定”“违反竞业限制”且公司能证明实际损失,才需赔偿;
- 若你不存在上述法定赔偿情形,公司的起诉大概率会被法院驳回,你只需积极应诉,提交你已合法离职的证据即可。
三、关键提醒
离职过程中保持冷静,避免与公司发生冲突,通过“书面通知+留存证据”的方式,确保自身离职行为合法合规。公司的“起诉”威胁更多是威慑,只要你依法履行离职程序,自身权益受法律保护,无需被这种胁迫吓退。如果后续涉及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