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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仍未支付的,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具体加付几个月工资,要根据实际拖欠工资数额及责令支付的期限等综合判断。比如责令支付期限届满仍未支付1万元工资,那么加付的赔偿金就在5000元到1万元之间。
农民工维权时,要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单位限期支付。若单位逾期不付,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应赔偿金。需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顺利维权。
拖欠就可以找,没有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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