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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判定完整实操指南(民事普通侵权+知识产权侵权,附法条、判定步骤、例外免责)
一、基础:民事一般侵权判定(人身、财产、名誉、人身骚扰等,《民法典》侵权责任编)
核心法条
《民法典》第1165条第1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通用判定标准:四要件同时满足=构成侵权
1. 加害行为(不法行为)
行为人做出违法举动:
• 作为:殴打、偷拍、造谣、砸毁财物、盗用肖像;
• 不作为:商场不防滑、学校未尽监护、物业放任危险,有法定义务却不作为。
要求:行为不具备合法依据,合法维权、正当防卫不属于加害行为。
2. 损害后果(客观损失)
人身损害(受伤、生病、残疾)、财产损失(财物损毁、钱款损失)、人格损害(名誉贬损、隐私泄露、精神痛苦);
无实际损害,一般不认定侵权。
3. 因果关系
损害结果,是该加害行为直接、主要造成的,排除天灾、第三人独立破坏等无关因素。
4. 主观过错(故意/过失)
• 故意:主动刻意侵害(故意骂人、故意打人);
• 过失:疏忽大意、未尽合理注意义务(地面湿滑不提醒致人摔伤)。
两类特殊侵权判定(不用完整四要件)
1. 过错推定责任《民法典》1165条第2款
判定规则:默认行为人有过错,对方自己拿不出无过错证据,直接认定侵权
常见场景:高空坠物伤人、动物园伤人、医疗病历篡改、建筑物脱落伤人。
2. 无过错责任《民法典》1166条
判定规则:无论有无过错,只要行为造成损害,直接认定侵权
常见场景:交通事故、工伤、环境污染、饲养烈性犬伤人、产品质量致人受伤。
法定免责/减责(满足其一,不侵权/少担责)
1. 受害人故意自损(《民法典》1174条);
2. 受害人自身过失,可减轻责任(1173条);
3. 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合法执法、合理新闻评论、合理维权。
二、高频细分:三大知识产权侵权判定(网络盗用、抄袭、仿牌最常用)
1. 著作权(文案、图片、视频、音乐、绘画、小说)
核心判定公式:未经权利人许可 + 不属于法定合理使用 + 复制/传播/商用改编 = 侵权
法条:《著作权法》第10条、第53条
判定细节:
① 保护独创性表达,不保护单纯想法、创意、通用模板;
② 比对标准:接触+实质性相似
• 接触:对方有机会看过你的原作;
• 实质性相似:整体观感、核心内容高度重合,少量修改裁剪依然侵权;
③ 合理使用例外(免费摘抄学习、新闻转载、课堂教学,不算侵权);
④ 自动保护:作品完成即受保护,无需登记备案。
2. 商标侵权(logo、店铺招牌、商品仿名牌)
法条:《商标法》第57条
判定三步:
1)商品/服务同类/类似;
2)标识相同、近似,普通消费者容易混淆误认;
3)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用于商用宣传、售卖。
通俗判定:普通人第一眼分不清两个牌子,基本认定商标侵权。
3. 专利权(外观、发明、实用新型)
• 外观专利:普通消费者视角,整体视觉高度近似即侵权;
• 发明专利:技术方案落入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即侵权。
三、侵权标准化判定实操步骤(拿来即可套用)
1. 锁定权利:确认你受保护的权益(人身权/财产/著作权/商标);
2. 固定行为:收集截图、录像、聊天记录、实物,固定对方所作所为;
3. 对照四要件:依次核对:不法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主观过错;
4. 排查例外:查看对方是否有授权、合理使用、正当防卫等免责理由;
5. 特殊侵权套用特殊规则:高空、医疗、工伤直接走过错推定/无过错责任。
四、常见误区澄清
1. 轻微修改抄袭内容≠不侵权,只要核心实质性相似依旧侵权;
2. 非商用免费转发≠一定免责,未经许可大范围传播作品依旧侵权;
3. 好心过失伤人,只要四要件齐全,依然构成侵权;
4. 债权(欠钱)一般不属于侵权,优先走合同起诉,不走侵权诉讼。
五、认定侵权后可主张的责任
1. 人身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2. 财产/知识产权:停止侵权、删除下架、返还财物、赔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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