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能否与患病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2025-06-30 1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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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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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多数情况下,公司不能随意与患病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存在一些特定的情形。

1. 一般来说,如果患病职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公司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2. 但是,如果患病职工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此时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职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 如果患病职工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法定情形,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包括提前通知、支付经济补偿等。

总之,公司能否与患病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要综合考虑职工的病情、医疗期、工作能力以及是否存在法定的解除情形等因素,并且要依法依规进行操作,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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