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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定继承范畴内,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他们具备相互继承的权利。
倘若不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丧失继承权时,那么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来继承遗产,这些第二顺序继承人包含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这里所说的兄弟姐妹,涵盖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然而,要是被继承人立下了遗嘱,并且遗嘱明确对遗产作出了其他安排,那么就会优先依据遗嘱来执行,在这种情况下,兄弟姐妹或许就无法依据法定继承来获得遗产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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