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没给员工办保险工伤怎么赔

2025-11-13 14: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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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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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板未给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员工发生工伤后,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即老板所在公司)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全额承担。具体赔偿项目如下:


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药费、住院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伤残补助金:如果职工因工伤被鉴定为伤残等级,用人单位需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该费用由单位承担。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其他费用:如劳动能力鉴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也由用人单位承担。


维权建议:


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职工或其近亲属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保留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医疗记录、诊断证明、事故现场照片等,以便后续维权。

协商或诉讼:若用人单位拒绝赔偿,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需注意,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还可能面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如责令限期参加、补缴费用、加收滞纳金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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