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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工在公司受伤,责任划分通常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1.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公司)的责任
· 主要责任主体:劳务派遣单位作为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即使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受伤,派遣单位仍是法定的工伤赔偿责任主体,需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工伤待遇费用。
· 未缴社保的后果:若派遣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发生工伤后,所有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如医疗费、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均由派遣单位全额承担。
2.用工单位的责任
· 一般情况:若用工单位对劳动者受伤不存在过错(如提供了安全的工作环境、未强令违规操作等),通常不直接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但需协助派遣单位完成工伤认定调查等工作。
· 存在过错时:若用工单位存在过错,如未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安排劳动者从事危险作业、强令劳动者违章作业等,导致劳动者受伤,用工单位需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时,劳动者可要求两者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且两者之间不能以内部约定对抗劳动者的索赔权利。总结而言,劳务派遣工受伤后,劳务派遣单位是首要责任主体,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用工单位若存在过错,则需与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劳动者可通过工伤认定程序确定责任主体,并依法主张赔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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