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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已拆封,影响二次销售”
商家说法:拆了包装就不能退
法律真相: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的商品,消费者有权七日内退货,无需说明理由。
除外商品仅限: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也就是说,仅仅是“拆封”但商品完好,并不影响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权利!
2“特价商品/促销商品不退不换”
商家说法:特价商品不退
法律真相:除非商品明确标注为“瑕疵品”或“二手货”,否则一律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商家单方面声明是无效的!
3“退货运费由消费者承担”
商家说法:退货可以,运费你出
法律真相: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与描述不符,运费应由商家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十条)。
维权三步走
第一步:保存证据
截图商品页面(含“七天无理由”承诺)
录制开箱视频,证明商品原状
保存聊天记录,特别是商家拒退的理由
第二步:平台投诉
可以尝试使用这段话术: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本人要求七天无理由退货。您拒绝行为已涉嫌违法,请在24小时内处理,否则将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附证据截图)。”
第三步:升级维权
若平台不处理:
拨打12315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小程序投诉
起诉:可在线立案、在线开庭,成本低
特别注意!这些商品确实不适用“七天无理由”
法律明确规定的4类除外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
定制类商品(如刻字水杯)
鲜活易腐品(如海鲜、鲜花)
数字化商品(如充值卡、电子书)
报纸、期刊
商家若擅自扩大范围(如宣称“服装不退”),属于违法行为,可以直接投诉!
商家违法的后果
最高罚款50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二条)
若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主张3倍赔偿
记住,商家的“店规”不能大于国法!下次再遇到无理拒退,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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