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2025-12-15 11: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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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商品房基本状况;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标的(房屋位置、房号)、数量(建筑面积/套内面积)、价款、履行期限(交付、办证时间)、当事人信息。缺少必备条款,若双方能协商补充,合同仍有效;若无法协商,可能导致合同不成立,或由法院按法定标准、交易习惯确定。非必备条款(如装修标准、配套设施交付)缺失,仅影响该部分权利义务,不影响合同整体效力。

  二、合同约定与宣传内容不一致,怎么办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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