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公司印章罪的“情节较轻”和“情节严重”有哪些区别?

2025-12-31 10:22:21

925浏览

律师答疑 如你有法律问题,可直接咨询律师
点击展开完整知识

  伪造公司印章罪“情节较轻”与“情节严重”主要在伪造目的、印章数量、危害后果及量刑等方面存在区别,具体如下:

  伪造目的与动机:“情节较轻”通常是出于非恶意或有一定合理性的动机,如因单位印章丢失,为不影响正常业务而伪造,且未用于非法活动。“情节严重”则多出于非法目的,如为实施诈骗、非法经营等犯罪行为而伪造印章。

  伪造印章数量:一般来说,“情节较轻”可能仅伪造1枚印章,且未造成实际损失。“情节严重”往往涉及伪造多枚印章,司法实践中,伪造3枚以上印章通常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造成危害后果:“情节较轻”表现为未实际使用印章,或仅用于证明自身身份等合法用途,未对公司或其他主体造成实际损害。“情节严重”则会导致较为严重的后果,如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或对公司信誉造成重大损害,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甚至导致公司破产等。

  量刑结果差异:“情节较轻”的,量刑通常在拘役、管制幅度内,或者单处罚金,也可能判处较短的有期徒刑,一般在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会趋近于3年有期徒刑量刑,甚至可能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范围内判处较重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法临平台的立场。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删除请通过【客服中心】联系我们。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看完文章仍有疑问 ?推荐咨询下方专业律师
低至 ¥0 / 原价 ¥0
限时优惠
15
:
00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平台精选 普法文章
相关法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