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租客不搬走应该怎么处理

2026-01-07 11: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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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合同到期租客不搬走应该怎么处理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租赁合同即告终止。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如果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这种不定期租赁关系的法律特点是:双方权利义务基本参照原租赁合同,但任何一方均可随时解除合同。对于房东来说,这意味着可以随时要求租客搬离,但必须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实践中,合理期限的长短取决于租赁物的性质、租期长短、租客居住情况等多种因素。通常对于住宅租赁,合理期限一般为一个月,给予租客适当的时间寻找新住处和安排搬迁事宜。

  合同到期后,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需符合约定或租赁物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租客合同到期后无合法理由拒不搬走,构成无权占有,房东可依据《民法典》第235条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需注意,书面催告是重要前置程序,需留存送达记录(如快递回执、微信截图),作为诉讼中的关键证据;私力救济可能侵犯租客合法权益,反而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得不偿失。

  二、能否自行断水断电、换锁强制驱离租客

  不可以。

  租客对房屋的占有虽属无权占有,但房东的物权行使需受法律约束,不得超越合法边界。《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房东强行换锁导致租客财物丢失、断水断电造成租客经营损失或生活不便,租客可起诉要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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