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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小峰(化名)是某技工学校在校学生。2024年10月28日,小峰按照学校安排参加大扫除活动。在配合老师与同学共同搬运宣传栏时,因宣传栏过重且边缘锋利,突然倾倒导致小峰右手受伤。事故发生后,小峰被送医住院治疗20天。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其右手构成十级伤残。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小峰父母将学校及校方责任险承保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1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与质证。根据医疗记录、鉴定报告等证据,确认伤害发生的直接原因在于宣传栏本身存在的安全隐患。法官向校方指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对在校学生负有法定的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组织学生搬运具有一定重量的宣传栏时,应预见到潜在风险,并采取充分的安全措施,如配备手套、检查并处理锋利边缘、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等。然而学校未能完全履行上述职责,存在过错,依法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同时,法官也向小峰家人说明调解方式具有快速获赔、减轻诉累的优点。经过多轮耐心沟通与协商,双方最终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赔偿残疾赔偿金、护理费、营养费等损失共计40000元,学校赔偿鉴定费等损失5000元。协议签订后,保险公司及学校按期履行了付款义务,至此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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