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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生活期间产生的财产分割,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有约定从约定若同居双方对财产归属、分割等有明确书面约定(如签订同居财产协议),且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应按照约定执行。例如,双方约定同居期间购置的房产归一方所有,或按特定比例分配共同财产,均以约定为准。
无约定时区分财产性质
个人财产归个人:同居期间各自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收益,以及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单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归各自所有。一方同居前的个人财产(如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以及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补偿、专用生活用品等,也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共有财产按贡献分割: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如房屋、车辆)、共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或无法区分权属的财产,以各自出资比例为基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情况(如同居时间长短、对家庭的贡献)、有无共同子女、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分割。若出资比例难以确定,通常视为等额享有。
特殊情形的处理
涉及子女抚养:若同居期间生育子女,分割财产时会适当照顾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以保障子女的生活需求。
一方存在过错:若一方在同居期间存在家庭暴力、出轨等严重过错,分割财产时可能会少分,法院会根据过错程度、财产情况等综合判定。
财产混同:若双方财产混同且无法区分贡献,法院可能根据同居时间、生活习惯等因素,推定为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并酌情分割。
温馨提示: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财产分割以实际贡献和约定为准。建议同居前或同居期间签订书面财产协议,明确财产归属和分割方式,并保留出资凭证、转账记录等证据,以避免未来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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