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未签订保密协议是否还有保密义务

2026-02-07 13:44:49

990浏览

律师答疑 如你有法律问题,可直接咨询律师
点击展开完整知识

  一、员工未签订保密协议是否还有保密义务

  有保密义务。

  员工的保密义务核心来源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和诚实信用原则,而非仅依赖双方的书面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这是员工承担保密义务的核心法理基础——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后,基于职务便利接触公司核心信息,基于诚信原则,自然负有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泄露的义务。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该条款并未否定法定保密义务,仅明确了约定保密义务的补充作用。

  二、未签保密协议,员工泄露信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核心看泄露的是“商业秘密/涉密信息”还是“普通公开信息”。

  若泄露的是公司未公开、具有商业价值的商业秘密(如客户信息、技术图纸、经营策略等),无论是否签协议,员工均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及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若泄露的是已公开、无商业价值的普通信息(如公司公开的招聘信息、办公地址等),则无需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法临平台的立场。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删除请通过【客服中心】联系我们。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看完文章仍有疑问 ?推荐咨询下方专业律师
低至 ¥0 / 原价 ¥0
限时优惠
15
:
00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平台精选 普法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