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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幼女在刑法中属于猥亵儿童罪(对象为不满14周岁儿童,含幼女),处罚如下:
一、法律依据
《刑法》第237条第3款: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3)对“伤害后果”“恶劣手段/情节”有细化认定。
二、量刑要点
基本刑:5年以下有期徒刑,幼女作为儿童的一类,司法实践中从重把握。
加重情形(5年以上):
1.猥亵多人/多次;
2.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且情节恶劣;
3.致儿童轻伤以上、自残/自杀或其他严重后果;
4.手段恶劣如侵入式猥亵、严重凌辱、制作传播影像胁迫等。
竞合处理:同时构成故意伤害罪等,择一重罪处罚。
从业禁止:利用职业便利犯罪的,可禁止从事相关职业3-5年。
三、关键提示
对不满12周岁幼女实施猥亵,直接认定“明知”;已满12不满14周岁,结合体貌、言行等可认定“明知”,从严惩处。
特殊职责人员(监护人、教师等)实施的,量刑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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