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中礼金在离婚时是否返还

2026-02-27 10: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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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婚约中礼金在离婚时是否返还

  婚约中的礼金即彩礼,离婚时是否返还需依具体情况而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若存在以下情形,法院应支持返还彩礼请求: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后两种情况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结婚时间长短、有无生育子女、过错情况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若双方已共同生活较长时间且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一般无需全额返还。

  二、婚约彩礼用于共同生活离婚时还需返还吗

  婚约彩礼用于共同生活,离婚时是否返还需依具体情况判断。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若已结婚并共同生活,原则上彩礼可不返还。但因给付彩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可要求返还。

  若彩礼用于共同生活,已消耗部分无需返还;未消耗部分,法院会综合结婚时间、彩礼数额、共同生活情况等因素,判决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如结婚时间短、彩礼数额大且共同生活消耗少,可能判决适当返还。

  三、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咋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若不能达成协议,法院一般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数额需综合考虑共同还贷金额、房屋增值情况等因素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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