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行为的分类(一)

2026-03-10 16:12:34

886浏览

律师答疑 如你有法律问题,可直接咨询律师
点击展开完整知识

  (一)侵吞型非法占有此为最常见的情形,指行为人利用岗位经手、管理、结算、收取资金或物资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占为己有的行为。典型表现如下:

  1、收款不入账。行为人收取货款、服务款后,未上交公司,直接截留。比如,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取客户偿还的贷款不交单位入账,而供自己偿还个人债务等。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少入账或不入账的方式截取单位收入,将差额归个人所有。

  2、截留价差。比如,销售人员通过正常商业谈判方式向买方提高商品售价后对公司隐瞒真实交易价格,利用价格差侵吞本公司财物。如行为人作为卖方公司的批发部经理,与买方商业谈判过程中提高卖价后,但向公司隐瞒真实交易价格,从公司获取额外商品并据为己有,这种以差额资金套取公司商品行为属于截留差价型职务侵占行为。

《刑法》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法临平台的立场。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删除请通过【客服中心】联系我们。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看完文章仍有疑问 ?推荐咨询下方专业律师
低至 ¥0 / 原价 ¥0
限时优惠
15
:
00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平台精选 普法文章
相关法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