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行为的分类(二)

2026-03-10 16:12:51

865浏览

律师答疑 如你有法律问题,可直接咨询律师
点击展开完整知识

  (二)窃取型非法占有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行为。窃取型非法占有和侵吞型非法占有常容易混淆,司法实践中,通常的判断标准是行为人是否持有财物本身,窃取型非法占有以行为人合法管理本单位财物为前提,侵吞型非法占有以行为人事先合法持有本单位财物为前提,即窃取型职务侵占的特征是利用职务便利创造窃取条件,但本身不单独保管目标财物。

  如某判例保安利用看管仓库便利,明知他人窃取粮食却利用职务之便放行,伙同他人将本单位粮食非法占为己有。需要特别指出的,该案一审定为盗窃罪,主犯量刑十年;二审改判为职务侵占罪后,刑期调整为五年。可见,区分是窃取型职务侵占还是盗窃罪在定性之辩中具有重要意义。

《刑法》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法临平台的立场。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删除请通过【客服中心】联系我们。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看完文章仍有疑问 ?推荐咨询下方专业律师
低至 ¥0 / 原价 ¥0
限时优惠
15
:
00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平台精选 普法文章
相关法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