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共同债务

2026-03-13 1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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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债务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需清偿财产义务,涵盖应纳税款及多种债务。清偿遵循限定继承原则,继承人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偿债,放弃继承可不担责。清偿顺序为先法定继承人,不足则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偿还,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税款和债务。

  被继承人个人债务应与家庭共同债务区分。

  家庭共同债务,是指家庭成员共同作为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

  主要包括:

  (1)为家庭成员生活需要而承担的债务;

  (2)为增加家庭共有财产承担的债务;

  (3)夫妻共同债务等。家庭共同债务应当用家庭共有财产来偿还,而不能用被继承人的遗产来偿还。只有家庭共同债务中属于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部分,属于遗产债务范畴的,应用被继承人的遗产来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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