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刑:拳头不是道理】

2026-03-19 12:31:17

917浏览

律师答疑 如你有法律问题,可直接咨询律师
点击展开完整知识

  故意伤害罪,核心是“故意”和“伤害后果”。所谓故意,不是指预谋已久,而是明知打人会受伤还要动手——哪怕是临时起意的挥拳。所谓伤害,不是轻微皮外伤,而是达到“轻伤”标准,比如骨折、牙齿脱落、视力听力受损等,经法医鉴定确认。

  这个罪不看你是否真想把人打多重,只看实际造成的后果。两人打架,只要对方受了轻伤以上,动手的一方就可能构成此罪。即便没打中,如果持械追赶、情节恶劣,也可能以未遂处理。

  许多人以为“是他先骂我”“我只是推了一下”就能免责,但在法律上,动手就是错,后果严重就要担刑责。冲动时想想:一拳下去,打的可能是别人的身体,毁的是自己的人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法临平台的立场。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删除请通过【客服中心】联系我们。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看完文章仍有疑问 ?推荐咨询下方专业律师
低至 ¥0 / 原价 ¥0
限时优惠
15
:
00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平台精选 普法文章
相关法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