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08ff51.png)
第五十四条鼓励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和方法,支持运用新平台新技术新产品和无障碍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应当准确、清楚,避免误导公众。
第五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需要。
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应当合理安排经费,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
国家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并依法加强管理。
第五十六条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对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