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扶梯上疾走撞到他人,致使对方手机掉落并损坏,责任谁来担?

2026-06-04 11:3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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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某在地铁上行自动扶梯右侧乘梯时,乘客李某从其左侧后方快速行走赶路,手臂撞上石某的左臂,石某手中的手机瞬间脱手,重重摔在扶梯台阶上,导致屏幕碎裂。石某立即上前拉住李某,双方争执不休,后经民警调解未果。石某维修手机花费千余元,他诉至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要求被告李某赔偿其手机维修费用。

  法院:违反乘梯安全须知被告需赔偿手机维修费

  法院经审理查明,李某在搭乘扶梯的过程中,快速从扶梯左侧向上行走,并在经过石某时,碰撞到石某左手,致其手中手机掉落、屏幕损坏。法院认为,李某在扶梯上快速行走,有违“禁止行走或奔跑”的乘梯安全须知,并且在行进过程中,未尽注意义务将石某手机碰落,存在过错,遂判决李某赔偿石某手机维修费。李某向法院提起再审,最终法院经审查驳回其再审申请。

  法官:遵守乘梯规则文明安全出行

  “左行右立”的倡导最早可追溯至上世纪中期,并逐渐成为通行惯例。这一做法在实际运行中的弊端逐步显现,也越来越被公众所认识。一方面,此举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在扶梯上行走或奔跑难以稳妥扶握扶手,容易发生摔倒、磕碰等安全事故,存在安全风险;另一方面,也会降低整体通行效率,自动扶梯只有两侧均有序站立才能实现最大通行量,更好满足大量乘客的出行需求,对于有赶时间需求的少数乘客,可选择步行楼梯快速通行,扶梯与楼梯搭配使用,更能适配不同乘客的出行需要。此外,长期单侧站立还容易造成扶梯损坏,全体乘客集中在扶梯一侧,会加重单侧承重负荷,导致部件受力不均,进而加速设备磨损、老化与损坏。

  近年来,在专家学者的呼吁下,全球多地已陆续取消“左行右立”的倡导,转而提倡乘坐扶梯时禁止行走或奔跑。以上海为例,《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中规定,禁止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逆行、推挤、嬉戏打闹;上海地铁自动扶梯乘梯须知中也明确禁止在扶梯上行走或奔跑,要求乘梯时握好扶手。若违反相关安全须知,在扶梯上行走或奔跑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遵守乘梯规则、文明安全出行,既是对自身和他人安全负责,也是践行文明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建有序公共环境的体现。人人自觉规范乘梯行为,共同维护安全顺畅的公共交通秩序,才能让城市出行更安心、更和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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