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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133条明确规定,交通肇事逃逸面临三个不同档次的量刑,具体取决于逃逸造成的后果。
一、三个量刑档次
第一档: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是交通肇事罪的基础量刑档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如果肇事者同时具有逃逸行为,逃逸情节将导致量刑升格至下一档次(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有一个重要例外:根据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规则,交通肇事中的逃逸具有定罪情节和量刑情节的双重作用,如果逃逸情节已作为入罪情节(即用于推定肇事者负主要或全部责任),则不得再作为量刑情节重复评价,此时量刑仍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幅度内。
第二档: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即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量刑升格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最常见的逃逸量刑档次。
例如,贵港覃塘区法院审理的陈某案,陈某交通肇事后逃逸,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江苏南通中院审理的段某某案,段某某肇事逃逸后找人顶包,综合考量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检察机关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的张小明案,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
第三档: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上限为十五年。例如,台州法院审理的张某堂交通肇事案,行为人的行为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法院依法在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法定刑范围内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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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从重与从轻情节
从重情节
·找人顶包:在逃逸基础上找人顶包,属于"罪上加罪",通常会在法定刑幅度内从重处罚。
·醉酒驾驶后逃逸:醉酒驾驶本身是危险驾驶行为,若叠加逃逸情节,也会依法从重处罚。
·逃逸方式恶劣:如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疾的,可能转化为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从轻情节
·自首:逃逸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
·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这是法院在量刑时重点考量的情节,对争取减轻处罚或适用缓刑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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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什么情况属于"逃逸"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以下情形通常不认定为逃逸:事故发生后,行为人及时报警并积极抢救被害人,虽然客观上有短暂离开事故现场的行为,但主观上不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目的的,不属于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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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民事赔偿责任
肇事逃逸在民事赔偿方面同样后果严重:
·责任认定:逃逸当事人通常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过错,可适当减轻逃逸方责任)。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造成残疾的,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造成死亡的,要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保险赔付:即使肇事者逃逸,肇事车辆投保的交强险仍需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行承担。
需要特别提醒:在部分司法实践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可能面临法院不予支持的风险,因此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选择合适的诉讼策略以最大限度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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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实用指引
场景建议
不幸肇事立即停车、救治伤者、报警,切勿心存侥幸逃离现场
已经逃逸尽快主动投案,争取自首情节,以便从轻或减轻处罚
作为被害人及时收集证据,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主张赔偿,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关于缓刑因逃逸属于法定加重情节,且适用缓刑的对象为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若最终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则不具备适用缓刑的法定条件,这一点需结合具体案情综合判断
关于诉讼时效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刑事追诉时效因法定最高刑不同而有差异,具体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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