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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没有"遗产税",继承房产在"继承过户"这一环节税负极轻,但"继承后如果再出售"又是另一套算法,两者不能混为一谈。下面分场景说清。
一、法定继承人继承:几乎零税
《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类人继承房屋,契税、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全免,仅剩一项印花税:
印花税: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税率万分之五;2023.1.1–2027.12.31期间,个人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可减半征收(即万分之二点五)。
法律依据:《契税法》第6条第5项(法定继承人继承承受房屋权属免征契税)、《财税〔2016〕36号》(继承免征增值税)、《财税〔2009〕7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2019年第74号公告(继承不征个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继承赠与无偿转让不征土增)。
💡网上流传"2026年开征遗产税、按评估价20%收"是谣言,税务总局已多次辟谣。
二、非法定继承人受遗赠:要交3%契税
如果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比如遗嘱把房子赠给朋友、保姆),法律上叫"遗赠"不是"继承",视为赠与,承受方要按核定市价的3%交契税,印花税照旧万分之五。
三、继承后如果再出售:这才是税费大头
很多人忽略这一步。继承房再出售,购房时间按被继承人原购房时间起算(不是继承过户时间),依据国税发〔2005〕172号。
分三档看:
满5年+家庭唯一住房:增值税(满2已免)+个税"满五唯一"双免,基本零税;
满2年不满5年/或非唯一:增值税免,个税按(出售价-原值-合理费用)×20%,或全额×1%二选一;
不满2年:增值税及附加约5.6%(全额计),个税同上。
⚠️原值按被继承人当年购房成本算,不是继承时评估价——原购房合同、发票、契税票务必留好。
四、别漏了非税费用
继承环节还有公证费(如办公证继承)、不动产权登记费(住宅一般80元/件)等,这些是"费"不是"税",不算在上面的税负里,但实际支出要预留。
律师提示:如果你是被继承人一方在做传承规划,继承vs生前买卖vs赠与三种路径税费差别很大,尤其再出售时的"满五唯一"认定起点不同,建议把家庭房产持有情况、继承人名下已有住房数一起拿来测算,再决定走哪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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