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监护资格被撤销后还可以恢复吗

2023-11-27 13:50:11

881浏览

律师答疑 如你有法律问题,可直接咨询律师
点击展开完整知识

   案例:周某在与陈某同居期间生育一对双胞胎儿子,后双方感情恶化分手,双胞胎儿子由父亲陈某抚养;但陈某因工作原因将双胞胎儿子暂时交给孩子外婆抚养,陈某每月支付1200元抚养费。但后来陈某却没有带走孩子,而且还以各种理由不配合为双胞胎儿子办理落户手续,导致孩子无法入学。孩子外婆无奈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监护权,法院审理后把孩子的监护权判给了外婆周女士。

 

   那么周某和陈某对孩子的监护资格在被撤销后,是否还可以恢复呢?

 

   如果说日后周某和陈某好好对孩子尽抚养义务和履行监护职责,却有悔改表现,并且孩子又愿意让他们恢复监护资格的话,那他们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对孩子的监护资格的;因为《民法典》规定了,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外,确有悔改表现的,经其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法临平台的立场。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删除请通过【客服中心】联系我们。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看完文章仍有疑问 ?推荐咨询下方专业律师
低至 ¥0 / 原价 ¥0
限时优惠
15
:
00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平台精选 普法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