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发现对方有婚内的共同财产没分割,怎么办?

2026-08-02 14: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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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之后,发现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没有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两种情形:一是离婚时双方均不知情,单纯遗漏没有处理;二是对方故意隐藏、转移财产,离婚时刻意隐瞒不报,两种情况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再次分割财产。

  如果属于单纯遗漏未处理,即便离婚协议写“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也不绝对剥夺起诉权利,只要能够证明该财产属于婚内取得、离婚时完全没有处理,法院应当受理分割,该类共有物分割请求,一般不受三年诉讼时效约束。

  如果是对方刻意隐藏、转移、变卖婚内财产,属于恶意侵占,自你发现该财产之日起计算3年诉讼时效,可以起诉,还可以请求法院对隐瞒一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实操步骤:第一,收集财产证据,房产调取不动产登记信息,存款、股票申请法院调查令调取流水,准备财产取得时间证明,确认形成于婚姻存续期间;第二,提起案由为“离婚后财产纠纷”民事诉讼,被告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第三,开庭提交证据,区分是遗漏还是对方故意隐匿,主张对应分割方案。

  ⚠️实务提醒:离婚协议写明“财产已全部处理完毕”会增加举证难度,重点要证明该财产离婚时并未纳入处理范围;不要超过发现隐匿财产后的三年期限;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对方名下银行、证券、房产信息,个人无法调取的证据向法院书面申请调取。

  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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