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08ff51.png)
家里人突然被警察带走,说是刑事拘留,家属第一反应基本都是懵的。电话打不通、人见不到、不知道关在哪,急得团团转。这篇把家属最关心的几件事说清楚:先做什么、能做什么、怎么请律师、能不能把人保出来。
公安机关拘留人以后,除了无法通知或者有碍侦查的情形,一般会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也就是你会收到一份《拘留通知书》。
通知书上会写明被拘留人的姓名、涉嫌的罪名、关押的看守所。广州这边,人被拘留在哪个区,一般就关在对应区的看守所,比如白云区看守所、天河区看守所。如果通知书上没写清楚,可以打通知书上留的联系电话核实,别自己瞎猜。
看守所允许家属送换洗衣物、存一点生活费,具体要求和办理时间各看守所略有不同,去之前先打电话问清楚,免得白跑一趟。注意别带手机、现金、药品这些违禁品,带了也送不进去。
刑事拘留期间,家属不能会见被拘留人,这是很多人接受不了又没办法的事。但律师可以。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要求会见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也就是说,从委托手续办齐算起,律师一般两三天内就能见到人,当面了解案情、传达家属的话。
很多家属纠结:案子还没定,请律师是不是太早?其实律师介入越早,能做的事越多。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写得很清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权委托辩护人,而且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所以拘留当天就可以委托,不用等。
会见了解案情、核对笔录有没有被刑讯逼供、向办案机关提交法律意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跟进案件进展。尤其是第一次讯问之后尽早会见,对固定有利事实、避免笔录出偏差特别重要。
家属带上身份证,找律所签委托合同、授权委托书就行,不需要被拘留人本人到场。在广州直接联系本地刑事律师处理最方便,律师会告诉你需要准备什么。
家属最关心的就是人能不能先出来。取保候审是常见的一种方式,《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列了可以取保的情形,比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是否适用,要结合罪名、情节、有无前科综合判断,律师会见后掌握的案情对评估取保希望很关键。
刑事拘留一般不是无限期的。按《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应当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决定。这三加四加三十再加七,就是家属常听到的"黄金三十七天"——这段时间里有没有提捕、有没有批捕,直接决定案子走向,也是律师争取取保、提交不予批捕意见的关键窗口。
另外,《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还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所以就算批捕了,后续也还有争取变更强制措施的机会。
人在里面,家属在外面干着急没用,早点找个靠谱的刑事律师介入,把该做的事做在前面。如果拿不准怎么选律师、手续怎么办,可以来 imlaw.cn 免费在线咨询,说明情况后会有专业律师给你具体建议。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