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关于无效合同返还财产的范围是否包括孳息,理论上存在分歧。
一种观点认为,应区分占有人是善意还是恶意来确定:占有人对于合同无效没有过错的,是善意占有人,无须返还孳息;反之,其对于合同无效存在过错的,则属于恶意占有人,应当返还孳息。
通说认为,不论是善意占有还是恶意占有,都是无权占有。既然是无权占有,不论是善意占有人还是恶意占有人,均无权获得孳息。换言之,返还财产的范围都应包括孳息。所不同的是,善意占有毕竟不同于恶意占有,为与恶意占有区别起见,其可以向权利人请求支付因维护该不动产或动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是,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体现的就是这一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