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08ff51.png)
审理时限的长短及其影响因素
在案件立案、保全之后,原告通常会重点关注法院审理案件需要的时间,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案件的审限。审限是指从诉讼案件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是法院审理案件必须遵守的期限。审限的规定主要是为了提高诉讼效率,也为当事人参与诉讼提供时间预期。
(一)不同程序的审限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不同程序的民事案件审限不同:
1. 一审普通程序: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2. 一审简易程序34: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3. 一审小额诉讼35程序:自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4. 一审特别程序36: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5. 二审程序:自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自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6. 再审审查程序: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7. 作为上述各项程序审限的例外,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审理不受限制37.
近年来,最高院出台规定38.严格要求各地法院遵守审限,因此诉讼参与人可以以上述审限作为不同程序的预期时间参考。但法律还规定了不计入审限的情形,这些情形都会导致实际审理时间的延长,例如公告期限、管辖异议期间等。
作为原告的企业一般也较为关注强制执行的期限。法律规定执行法院一般应当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结案39.但实践中超出执行期限的情况较为多见。一般执行法院在执行期限到期且被执行人没有可执行财产时会作出终结本次执行裁定,待后续发现新财产线索后恢复执行。
(二)没有被计入审限的情形和期间
根据法律规定,民商事诉讼程序中一些特别事项并不计入审限,常见类型包括:
1. 公告送达期间,一般为三十日;
2. 审理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管辖争议的期间,现行法律并未对管辖权异议一审审理期限作出明确规定,故被告为拖延诉讼期限往往提出管辖异议的程序性策略;
3. 当事人共同申请进行庭外和解的期间40;
4. 由专业机构进行鉴定、评估、审计的时间;
5. 诉讼中止审理至恢复审理的期间。
特定案件中会遇到哪些不计入审限的情形存在不确定性,因此,作为原告的企业可以通过一些措施避免或者缩短上述不计入审限的期间,以尽量使诉讼进程符合预期,减少诉讼的时间成本。
(三)企业如何才能尽快取得生效判决?
根据我们的经验,我们建议,企业可以通过以下措施避免程序拖延,例如:
1. 企业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合同当事人的司法送达通知地址和联系方式及合同履行的联系人,避免启动公告送达程序。
2. 在签订合同(尤其是相对方签字)时,保留有关被授权主体签字的录像等影像资料,或者在公证处等权威机构的见证下进行签字,避免启动鉴定程序。
3. 企业如果作为原告,在起诉前充分研究诉讼请求和法律关系,保证诉讼请求和法律关系的选择清晰准确,避免后续因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变更法律关系基础而延误时间。同时,在立案时,应尽量全面提交证据,避免因补充提交证据、被告要求核实证据等而拖延程序。
4. 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尽量尊重法律合规部门的意见;涉诉后,在预算允许的情况下,尽量聘请经验丰富的律师代理案件等等。
5. 在诉讼过程中,由代理人定期与法院保持良好沟通,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如果双方当事人申请和解期间,及时向法院反馈和解情况,寻求法院助力和解;如果无和解可能性,及时向法院反馈,推进审理进程。
摘录自《企业法律实务:中国商事争议解决重点问题指引》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