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人有哪些权利

2024-02-06 16: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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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作权法赋予著作权人一系列的权利,这些权利通常分为人身权(或称为道德权)和财产权两大类。

  人身权

  人身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的与个人身份、名誉或表达自由直接相关的非财产性权利。人身权通常包括:

  发表权: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署名权:在作品上署名或决定以何种方式署名的权利。

  保护作品完整权:防止任何歪曲、篡改或其他形式的侵犯可能损害著作权人名誉或荣誉的权利。

  人身权的特点是不可转让和不可放弃,即著作权人不能将这些权利转让给他人,也不能放弃这些权利的行使。

  财产权

  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基于其作品而享有的经济利益。著作权的财产权包括但不限于:

  复制权:复制作品的权利,如印刷、录音或数字复制等。

  发行权:以售卖或其他方式传播作品副本的权利。

  出租权:尤其是对计算机软件和影视作品的商业出租。

  表演权:公开表演作品的权利。

  展示权:公开展示作品的权利。

  放映权:公开放映电影或其他视听作品的权利。

  广播权:通过无线或有线方式广播或传播作品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的权利。

  改编权、翻译权:修改作品或将作品译成其他语言的权利。

  与人身权不同,财产权是可以转让或授权给他人的,著作权人可以通过出售或许可的方式从其作品中获得经济利益。财产权的行使通常受到时间限制,即在一定年限后(如作者死后50年或70年不等),作品将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这些作品,而不必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或支付费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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