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千万不要固守一个人只能和一个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观念,观念不更新肯定要吃大亏。传统观念认为一个人有劳动关系了,新单位再用就是劳务关系,其实这是错误的,一旦被认定双重劳动关系,新单位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有2倍工资的风险
2、建立双重劳动关系不能影响原单位的劳动合同履行,否则,给前单位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前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前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虽有规定,但对前单位来说,举证何其难啊!
3、新单位招用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前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新单位和双重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虽有此规定,但对新单位来说,举证何其难啊!
4、双重劳动关系的社保问题、工伤问题、年休假问题等等,也有可能会产生一堆烦心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