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被交警扣留后,应如何取回?

2024-04-15 14:4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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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交警扣车后取车流程如下:

  1、携带个人身份证以、驾驶证原件以及行驶证在收到处罚通知15天内到车管所违法处理窗口办理违章处罚手续;

  2、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3、缴纳罚款后领取执法单位出具的载有停车地点放车单到该停车地点提车。

  交警可以扣车的情形有:

  (1)无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正证和副证被滞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酗酒、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持转借、挪用、涂改、伪造、冒领、失效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4)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5)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时驾驶机动车的;

  (6)学习驾驶员学习驾驶人员没有教练人员随车指导单独驾驶的的;

  (7)驾驶两轮摩托车未带头盔的;

  (8)机动车号牌或者行驶证系涂改、伪造、冒领、挪用、转借、失效的;

  (9)驾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的;

  (10)机动车无号牌和行驶证,且没有其他行驶合法凭证的;

  (11)调查收集证据需要的。

  交通事故后车子被扣的时间有以下情形:

  1、事故比较简单,事故处理走的是简易程序,扣车不超过15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从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起五日内,交警会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通常为两个工作日确认,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取车。

  2、一般情况下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扣车不超过35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超过三十日的,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检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取车,因此扣车不超过65日: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4、需要重新检验、鉴定的,扣车的时限将会延长一倍时间:

  一方当事人收到公安机关的检验、鉴定结论提出书面异议并申请重新检验、鉴定除外,此种情形下,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则扣车的时限将会延长一倍时间。如果交警超过上述期限扣车,即为违法扣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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