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解读

2024-07-04 14: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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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条原文】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条解读】

  1.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首先就是主体要件,因此行为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就决定了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有权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所谓的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自由、自愿地表达出来的外在意思与其内心意思一致,不是虚假的。也就是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不能是被胁迫和受欺诈的。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法公序良俗。民事法律行为不违法、不违反公序良俗这是一个基本要求。我们常说的“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就是这个道理,如果法律明文禁止了,你就不能做某事,也就是不能实施该等民事法律行为,否则无效。反过来就可以做了。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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