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讲清楚:遇到楼盘烂尾到底该怎么办

2023-10-17 09: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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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由于房地产市场下行,楼盘烂尾现象增多,引发了非常负面的社会影响,对广大购房者的生活也带来了巨大的影响。网络上有不少针对楼盘烂尾的讨伐声音,但极少有针对楼盘烂尾该如何应对的建设性建议或方法。本着法律服务于社会的原则,本文用简短的篇幅讲清楚购房者遇到楼盘烂尾到底该如何应对。


    “楼盘烂尾”是一个社会化词语,并没有准确的定义。一般来讲仅指楼盘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处于非正常停工的状态。有些烂尾是短期的停工,有些则是长期甚至无限期停工,所以要分情况讨论。


    一、楼盘严重烂尾,无重建可能,主体框架未建成,未封顶。


    对于这种楼盘,根据出卖人(即开发商项目公司)的资产情况,又要根据以下几种不同情况进行不同应对。为了简化本文分析模型,本文均以按揭贷款买房为例。


    1.出卖人名下有较充足的财产,可以清偿所有债权。


    这里的财产包括现金、土地、房产等,不仅包括烂尾楼盘的,也包括出卖人的其他项目资产。遇到出卖人有财产但是所购买楼盘严重烂尾、建成无望的情形,我建议购房者尽快提起诉讼,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和抵押贷款合同,及早拿到胜诉判决并申请执行,取回首付款,并从贷款合同中解脱出来。


    从法律上来讲,楼盘严重烂尾无法实现买房目的,大概率是可以解除买卖合同及贷款合同的,关键是能否成功从出卖人处取回首付款和贷款。如果出卖人还有财产,并且财产除了支付抵押债权还足够清偿普通债权,那这个问题就可以较好的解决,及早诉讼拿回房款落袋为安。


    需要指出的是,贷款合同被解除后,购房者仍旧要对银行承担一次性的还款义务,只不过在购房者同时起诉开发商和银行时,为了操作的便捷,法院可以判决由开发商直接将剩余贷款本金和利息直接支付给银行,但是并未免除购房者的还款义务。如开发商无法返还剩余贷款,购房者依旧是主债务人。


    2.出卖人无财产,出卖人是一人公司,出卖人与其股东(上级地产公司)财产混同,上级公司有财产。


    这种情况是指上级地产公司违规抽取、侵占项目公司的财产,出卖人缺少独立性,沦为上级地产公司的傀儡,导致出卖人项目公司财产被抽空。遇到这种情况,我认为消费者也可以尽快起诉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请求判令开发商返还购房款、赔偿违约金,并在执行中申请追加上级地产公司为被执行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作为被执行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出卖人与股东上级地产公司财产混同的情况下,购房者是可以请求追加上级地产公司为被执行人返还购房款的。但是,这种情况比较复杂,对于一般购房者可能难以理解掌握,也难以发现及操作,需要专业律师的帮助。


    3.出卖人无任何财产,也缺乏信用。


    这种情况购房者依旧可以起诉解除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但是如第1点中所述,这类案件的关键不在于判决而是执行,合同解除后出卖人能否返还购房款。如果出卖人无任何财产,购房者解除了合同后,既无法拿回购房款又无法继续主张交付房屋,可以说赔了夫人又折兵,太不划算,而且贷款依旧要还。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在没有解除购房合同前购房者的房屋交付请求权是一种物权期待权,属于消费者优先权,具有最高的优先性,可以对抗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及银行的抵押权,即使开发商被受理破产,消费者也能优先受偿。但是在解除合同后,消费者返还购房款的请求权系一般债权,在法律上没有任何的优先性,落后于工程价款优先权及银行的抵押权,在开发商财产不足的情况下基本很难获得受偿。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购房者应该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擅自解除合同。积极寻求政府协调、增加信用进行融资,等待项目被收并购进而恢复建设。如认为楼盘复建无望,也可以申请项目公司破产,在破产程序中购房者依旧可以享有消费者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及其他债权受偿,降低损失。


    二、楼盘主体结构已建成,仅部分配套设施未建成。


    对于这种情况,一般资金缺口不大,且楼盘主体已建成,项目建成在望,因此不建议购房者随意解除合同。购房者可以积极寻求与开发商、政府、施工方沟通,协商增加融资恢复建设。因为一旦解除合同,购房者也很难取回房款。等项目后续顺利完工,房屋交付并成功办证后,若开发商延期交付,购房者可以再行起诉主张逾期交房责任或违约金。


    总结


    对于不同的楼盘烂尾情况以及不同的开发商,需要进行不同的应对。在楼盘烂尾情况下,购房者享有合同解除权,可以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及贷款合同。但是需要重点关注的是,在未解除合同前消费者享有消费者优先权,具有极强的优先性和对抗效力,在合同解除后消费者仅享有一般债权,如开发商财产不足时极有可能无法获得清偿,最终既无法获得房屋又无法拿回放款并要承担银行还款责任。


    注:本文仅作为作者对相关问题的个人意见及学术观点,不作为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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