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08ff51.png)
与当事人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告知庭审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
(二)梳理证据并进一步收集新证据,完善思路;
(三)再次明确我方观点;
(四)准备对方可能在庭审中表述的代理意见及发问;
(五)核实各方不能确定的其他事实;
(六)分析与庭审有关的其他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舆论影响、因国际关系导致的政策性问题等;
(七)如果需证人出庭,需判断证人作证的效果,避免适得其反;
(八)审查确定是否申请专家证人出庭,包括审查专家证人的品行、专业素养及其出庭陈述与案件证据体系之间是否会形成冲突;
(九)审查确定是否确有必要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专家辅助人,是当事人聘请的在法庭上对有关的专业问题进行进一步阐述的人员,帮助法官判断是否采信现有证据;
(十)商定在法庭碰面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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