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4年1月29日,沈某与徐某登记结婚,当年9月,生育女儿徐小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徐某多次殴打沈某,沈某报警3次,均未能遏止徐某的家暴行径。
沈某遭受家庭暴力,面临人身现实威胁,在离婚诉讼中向莱西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莱西法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妥善处理了婚生女抚养、探望问题,双方对离婚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承办法官针对沈某的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发出“人身保护令”。
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徐某殴打、威胁、骚扰、跟踪申请人沈某,并告诫徐某,如违反“人身保护令”,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训诫、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典型意义
本案通过及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遏制家庭暴力的继续,维护受到家庭暴力伤害的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
同时也是用司法手段向社会宣示,国家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有助于维护和平、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