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客观表现

2024-10-14 10:54:11

908浏览

律师答疑 如你有法律问题,可直接咨询律师
点击展开完整知识

  本罪行为人客观上表现为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1.违反国家规定

  所谓违反国家规定,指违反了相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

  2.以单位名义的含义

  “以单位名义”指由单位决策层或由决策权的负责人决定,或者单位成员集体表决通过私分国有资产,体现了单位的意思和意志。只有体现了单位意志,才有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给个人的行为。其主要表现形式有:

  (1)单位决策层集体决定;

  (2)单位有决策权的负责人决定;

  (3)经人提议,单位成员集体表决通过。

  3.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

  既可以是私分给多数人,也可以理解成被多数人私分,但只要是违反了国家规定,以单位的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研究后私分给个人,不管其采取的是什么样的集体私分方式,均应定性为私分国有资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法临平台的立场。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删除请通过【客服中心】联系我们。
看完文章仍有疑问 ?推荐咨询下方专业律师
低至¥0 / 原价 ¥0
限时优惠
15
:
00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平台精选 普法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