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要求行为人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的行为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当事人或者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才构成犯罪。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执行判决、裁定失职,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致使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2)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十五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十五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七十五万元以上的;
(3)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三十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1年以上,或者破产的;
(5)其他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