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订金、押金、意向金、违约金,哪个能退?

2024-12-02 15: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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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定金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订立、生效或履行等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是违约责任承担的方式之一。

  定金的履行规则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在给付定金一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其已交付定金是不予返还的;如是因为收受定金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则应双倍返还已收定金。

  定金成立必须满足以下要件:(1)最高限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2)定金以实际交付为成立要件,如果没有交付,则视为没有约定定金;(3)定金约定必须明确,如果约定不明确则视为没有约定。

  (二)订金

  订金,严格而言,并不是一个严谨的法律概念。虽然在日常生活中被广泛运用,但是尚未有明确的法律对订金加以规定。

  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一般情况视为交付的预付款,不具有与“定金”相同的担保性质。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特别是二手房买卖中,订金合同更是常见。

  这里不要误解,订金可以全额主张,不代表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给付订金一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可以要求承担损害赔偿;反之,支付订金一方不但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订金,同时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违约损失。

  能正式签订,都是承诺限期退还购房预约金或者购房诚意金的。

  (五)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由当事人通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发生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违约金的约定虽然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但这种自由不是绝对的,而是受限制的。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订金,一般能退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因此订金的效力取决于买卖双方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那么订金属于预付款性质,当卖方违约时,可以无条件要求其退回。买方违约时,可以与卖方协商解决并要求对方退款。但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定金的退还,适用定金罚则

  由于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其主要功能是担保房屋买卖合同能够顺利履行。如果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那么定金无需退还,将直接作为购房款的一部分。而定金的退还则适用民法典规定的定金罚则。定金的退还需要判断是否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同时也需要判断违约方是买方还是卖方:

  (1)买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2)卖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则需双倍返还定金。

  押金,一般能退

  押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当履行约定完毕,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无违约情况押金应予退还,有其他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如果履约过程中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害,另一方可拒绝归还押金或按约定处理押金。

  意向金,一般能退

  如果买卖双方缴纳意向金时所签订的《意向书》,只对购房价格、房屋状况等基本情况做了简要约定,双方对房屋买卖合同主要条款产生分歧,导致买卖合同最终未能签订,双方均不存在违约情形的情况下,则应当退还意向金。

  违约金,一般不存在退还情况

  违约行为发生后,违约金应当作为违约方的赔偿,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

  如何防范风险?

  定金、订金、押金、意向金、违约金无论是从内容上还是法律后果上都有明显不同,在签订合同时,当事者应对此有充分的理解,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行事。

  签订协议时,务必仔细阅读协议内容。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签订的预购协议等制作主体通常是开发商或者中介公司,作为购房者在签署相关协议前务必仔细阅读协议中的内容,注意文本中所注明的“订金”、“定金”、“押金”或“意向金”是否与双方口头沟通过程中所表达的意思相一致。

  缴纳相关款项时,完善付款方式及备注信息。

  在缴纳“订金”、“定金”、“押金”或“意向金”时,尽可能的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并在转账时对款项目的进行明确的备注,尽量避免双方对款项的性质产生歧义。

  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出现争议时,应当妥善保存必要证据材料(如合同、单据、微信聊天记录等),及时向工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并且可以通过诉讼方式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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