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备2店1年,如何退加盟费?

2024-12-06 14:05:30

839浏览

律师答疑 如你有法律问题,可直接咨询律师
点击展开完整知识

  不具备2店1年,可以以此为由主张合同无效退款吗?

  之前我发布了一条视频,说特许人应当向加盟商披露一些信息。其中一条是2店一年的规定。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七条第二款。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两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一年。这叫做两店一年。

  恰好我们一些当事人加盟的时候,品牌方是没有满足两店一年的要求,后面才慢慢满足。

  他们就比较执着于这一点,认为不满足两店一年,合同无效,应该退款,到底能不能认定为合同无效呢?

  大家也可以看到我们团队给出的回复是并不当然导致合同无效。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特许人不具备“两店一年”的条件及未向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以上条款属于管理性强制规范,不属于效力性强制规范,一般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虽然在签订合同时确实未满足“两店一年”的条件,但并不足以导致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并不会当然导致合同无效。

关于发布《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法临平台的立场。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删除请通过【客服中心】联系我们。
看完文章仍有疑问 ?推荐咨询下方专业律师
低至¥0 / 原价 ¥0
限时优惠
15
:
00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平台精选 普法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