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是宪法赋予的一项诉讼权利,辩护制度则是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保证案件得到公正准确的处理,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聘请以下三种人担任辩护人:
(1)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监护人”是指承担对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权利进行监督、保护职责的人,如未成年人的父母、精神病患者的配偶等。
“亲友”,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和朋友,这里的亲属不仅指近亲属,也包括其他亲属。规定“亲友”可以作为辩护人,主要是考虑到这些人与委托人有一定关系,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信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