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08ff51.png)
民间借贷纠纷频发,借款人失联、资金用途不明等问题困扰出借人。本文结合《民法典》及司法解释,为出借人梳理核心风险防范策略。
一、书面合同:锁定借贷关系的核心证据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自然人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明确约定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期限及用途。若仅有转账记录而无合同,可能被认定为赠与或投资款,导致维权困难。2024年江苏某案例中,出借人因未签订书面合同,20万元借款被法院认定为“情感赠与”而无法追回。
二、资金用途监管:避免“人财两空”的关键
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若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如将购房款用于赌博),出借人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实操中建议:
1.转账时备注“借款”并指定用途;
2.要求借款人定期提供资金使用凭证;
3.发现挪用立即发函催告,保留证据主张提前还款。
三、诉讼时效:维权不能等的法律红线
1.普通诉讼时效:借款到期后3年内需起诉(《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断技巧:通过微信催款、律师函等方式重新起算时效,2023年浙江法院判决确认微信聊天记录中“月底还钱”的承诺可中断时效。
3.执行黄金期:胜诉后2年内申请强制执行,超期将丧失强制执行力。
律师行动指南:
1.大额借款务必办理抵押登记(房产抵押参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2.借款人失联时,立即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3.涉及“砍头息”的,按实际到手金额计算本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