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程序创新与保障

2025-07-20 14: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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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序创新与正当程序保障

  调查取证规范化:明确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8类证据形式。确立自动监测数据证据效力,经过标记的自动监测数据,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同一时段的现场监测(检测)数据与自动监测数据不一致,现场监测(检测)符合法定的监测标准和监测方法的,以该现场监测(检测)数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建立“三项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对有关物品或者场所进行检查(勘察)时,应当制作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重大处罚法制审核,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等情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机构或者法制审核人员进行法制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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