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关系的确认

2025-08-31 16:24:33

1029浏览

律师答疑 如你有法律问题,可直接咨询律师
点击展开完整知识

  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落实非婚生子女这一权利的前提就是确定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是谁。

  在自然生育的情况下,一般而言,根据分娩等事实可以确定非婚生子女的生母,但对生父的身份往往需要通过一定的程序加以确定。《民法典》第1073条规定了亲子关系的确认和否认制度。亲子关系得到确认的,子女可诉请生父或生母承担抚养义务。

  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非自然生育的情况也逐渐出现,且类型也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如人工授精、代孕等。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40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婚生子女,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该条在一定程度上回应了社会的发展需求,但是规定的适用范围较窄,如对于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人工授精问题、夫妻一方单方决定人工授精问题、代孕所生子女生父母的确定问题等都未作出规定,这些情况较为复杂,还需要留待实践经验的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法临平台的立场。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删除请通过【客服中心】联系我们。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看完文章仍有疑问 ?推荐咨询下方专业律师
低至 ¥0 / 原价 ¥0
限时优惠
15
:
00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平台精选 普法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