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11-28 09:28:05
人浏览
摘要:离婚冷静期申请是可以撤销的。在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都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申请。这是法律赋予当事人在冷静期内再次慎重考虑婚姻关系的权利。一旦撤销申请,离婚程序即终止。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也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申请是可以撤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法律赋予的反悔权利
设置离婚冷静期的目的之一就是给夫妻双方一个重新审视婚姻关系的机会。在这期间,夫妻双方的感情可能会出现缓和,一方或双方可能会意识到离婚并不是最好的选择。法律允许撤销申请,正是尊重当事人意愿的体现。
2、撤销申请的程序保障
婚姻登记机关规定了明确的撤销申请程序,确保当事人的撤销意愿能够得到准确表达和处理。这一程序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离婚登记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在离婚冷静期内撤销申请有明确的流程。当事人需要明确自己的撤销意愿,并且要在冷静期内提出申请。
1、准备相关材料
当事人要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身份证件是证明当事人身份的重要凭证,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则是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证明。
2、填写申请书
当事人需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要清晰表达自己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意愿。这一要求体现了申请的真实性和严肃性。
3、婚姻登记机关核实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申请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整个流程确保了撤销申请的有序进行。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是一种法定的视为撤销情形。
1、时间限制的意义
规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的时间限制,是为了促使当事人及时作出是否继续离婚的决定。如果在这一期间内双方没有共同申请离婚证,说明双方可能对离婚一事仍存在犹豫或改变了想法。
2、法律后果的明确
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意味着离婚程序自动终止。双方的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双方需要重新考虑是否要继续走离婚程序。这一规定有助于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性,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导致离婚。
综上所述,离婚冷静期申请无论是在冷静期内主动撤销,还是冷静期届满未申请离婚证而视为撤销,都体现了法律对当事人意愿的尊重和对婚姻关系的慎重态度。在实际生活中,还存在诸如一方在冷静期内转移财产、冷静期内一方遭遇意外等多种复杂情况。如果您在离婚冷静期相关问题上有任何疑问,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