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12-19 09: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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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已经实施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山东作为中国的省级行政区,严格遵循国家法律规定,所以离婚冷静期在山东同样生效。在山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后,会进入30天的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需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山东已经实施了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山东作为中国的省级行政区,严格遵循国家法律规定,因此离婚冷静期在山东地区也随之正式实施。
1、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明确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离婚登记材料保存至婚姻登记档案。
2、实施意义
离婚冷静期的实施有助于避免冲动离婚。在现实生活中,有部分夫妻可能因为一时的争吵、矛盾等冲动之下就决定离婚,而冷静期的存在给予了双方一个重新审视婚姻、冷静思考的时间和空间。从社会层面来看,稳定的婚姻关系对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也有着积极的意义。
在山东,离婚冷静期的具体流程与《民法典》规定的一致。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1、申请阶段
夫妻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2、冷静期阶段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相关离婚登记材料保存至婚姻登记档案。
3、登记发证阶段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审查通过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如果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山东离婚冷静期对夫妻权益有着多方面的影响,既有积极的一面,也可能存在一些需要关注的情况。
1、积极影响
对于那些冲动型离婚的夫妻而言,冷静期保障了他们的婚姻权益。在冷静期内,双方有时间重新梳理婚姻中的问题,有可能修复关系,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失去一段原本可以继续维持的婚姻。从财产权益方面来看,冷静期也给予双方更充分的时间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和规划,避免因匆忙离婚而导致财产分割不合理的情况发生。
2、可能存在的问题
对于一些确实存在严重矛盾、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的夫妻来说,冷静期可能会让他们在这段时间内继续处于痛苦的婚姻关系中。例如,存在家庭暴力等情况的婚姻,冷静期可能会使受伤害一方继续遭受伤害,在这种情况下,受伤害方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山东严格实施离婚冷静期制度,其流程明确且对夫妻权益有着多方面的影响。在实际生活中,不同的夫妻情况不同,对于离婚冷静期的感受和应对方式也会有所不同。如果大家在离婚过程中遇到各种法律问题,比如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专业律师会为您解答法律问题。